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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4日为抗疫逝者举国默哀3分钟,国办通知详解如何下半旗
英雄一路走好!
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,庄严而肃穆。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下半旗志哀的情况中,最多的还是为国家领导人下半旗,其次享受这一殊荣的是一些和中国关系友好的外国元首和政党领袖,经统计不少于17次。
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、感染范围最广、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
截止2020年4月3日,我国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82804例,死亡3331例,治愈病例76786例。现有确诊病例2687例,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70例,疑似病例135例。这场持久的、没有硝烟的抗疫之战还没完全结束,但曙光已经到来,向这次抗疫的英雄们致敬!为抗疫牺牲的英雄们哀悼!
国务院办公厅在3日上午发布的通知中指出: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、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。下半旗时,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/3处;降下时,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再降下。
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,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在第十四条详细列出了各种下半旗志哀的情况。
《国旗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,下列人士逝世,下半旗志哀: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、国务院总理、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;(二)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;(三)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;(四)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。
《国旗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志哀。
《国旗法》第十四条还规定,依照本条第一款(三)、(四)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,由国务院决定。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,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。
据此,今年4月4日下半旗志哀就是国务院根据上述《国旗法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“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,可以下半旗志哀”实施的。
“烈士”是党和国家授予为国家、社会和人民英勇献身的公民的最高荣誉性称号。首批评定的14名烈士,有的是直接参与一线救治工作的白衣战士,用生命守护生命,以大爱诠释医者仁心;有的是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安干警,以生命践行使命,用热血铸就警魂;有的是用真心真情帮助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社区工作者,用生命书写担当,用爱心守护家园。他们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,他们的崇高精神永垂不朽!
明天四月四日全国哀悼!向牺牲在一线的白衣天使和遇难的同胞们默哀,向逆行者致敬!祖国不会忘记你们,人民不会忘记你们!